7.2 冲积层施工


7.2.1 斜井和平硐的井口部分采用明槽开挖时,明槽的深度应使巷道掘进断面顶部与地表的距离不小于3m。明槽边坡的尺寸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02的有关规定执行。当土质坚硬稳定或采用挖掘与砌墙平行作业时,直墙部分可垂直下挖,且可不设边坡,超过墙高部分边坡的尺寸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02的有关规定执行。
7.2.2 斜井和平硐明槽开挖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斜井和平硐明槽不宜在雨季破土开挖;
    2 明槽边沿应设挡水墙或截水沟;
    3 明槽开挖施工遇水时,应采取排水、降水措施;
    4 明槽开挖后应设观察点观测边坡及迎脸的变形情况,可采取台阶法、支撑加固法、锚网喷混凝土法等临时支护边坡和迎脸;
    5 斜井、平硐的明槽宜采用挖掘机直接开挖,也可采用人工、气镐辅助开挖;当冲积层胶结,直接挖掘有困难时,可采用松动爆破辅助挖掘,并应制订安全技术措施。
7.2.3 斜井或平硐从明槽进入暗硐时应设超前临时支护,临时支护宜采用“管棚法”“金属支架背板法”等支护形式。
7.2.4 斜井或平硐从明槽进入暗硐的1m~3m部位宜与明槽部分的永久支护同时施工。
7.2.5 明槽部分砌体的外部应设防水层或夯填三合土,回填土应分层夯实。
7.2.6 斜井和平硐在冲积层中的施工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稳定冲积层宜采用全断面掘进法施工,断面较大时宜采用台阶法施工;
    2 不稳定冲积层宜采用导硐法、管棚法、金属棚背板法、锚网喷法作临时支护施工,当冲积层含水较大时宜采用降低水位、冻结、帷幕、超前注浆、局部硬化等特殊方法施工;
    3 当斜井穿过含水量大的冲积层、流砂层时,宜采用冻结法施工。
7.2.7 斜井和平硐通过含水层地段时,应采用混凝土砌碹,并采取防水措施;碹体内有明显淋水或大于0.5m3/h的集中出水点时,应进行注浆处理。
7.2.8 斜井、平硐冲积层混凝土施工宜符合下列规定:
    1 在井口或硐口应设置具有自动计量系统的混凝土搅拌站;
    2 环境条件具备时,宜选用移动式模板台车、混凝土输送泵浇筑混凝土;
    3 采用组装式的碹胎、碹板浇筑混凝土,掘砌段长应根据围岩条件及临时支护形式综合确定,当采用锚网喷作临时支护时,可延长一次浇筑混凝土的段长;
    4 浇筑混凝土支护应符合本标准第8.3.7条的规定。
条文说明
7.2.1 本条规定的明槽的深度应使巷道掘进断面的顶部与地面的距离不小于3m,是指暗硐入口处掘进荒顶以上应至少保留3m厚的土层,保证开挖过程中上部土层自稳,避免坍塌。3m是按第四系黄土层的开挖条件,根据经验确定的。
7.2.3 由于明槽迎脸土层已经形成竖向自由面,不稳定,受扰动后易坍塌,为确保明槽进入暗硐施工安全,本条规定应设超前临时支护。
7.2.4 明槽进入暗硐的1m~3m部位与明槽部分永久支护同时施工,使暗硐入口支护呈整体性,形成“锁口”效果,避免在此位置接茬,影响支护质量或对后续施工造成不利影响。
7.2.8 斜井、平硐采用的移动式模板台车是一种在实践中成功应用的先进混凝土衬砌设备,具有机动灵活、支模拆模快速方便、成型规格精确、操作方便的特点,与传统的人工装拆模板相比,可提高工效,加快施工速度。但由于其移动方式多采用机车驱动,使用模板台车前应考虑工程断面、支护特征、长度、坡度、围岩等环境条件是否满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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